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企业私车公用无偿使用发生的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实务关键:
怎么证明私车公用的费用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1.证明车是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的。
如私车公用的申请表(仅供参考)
2.与取得收入有关的。
所谓“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者可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的支出。
(1)租的车是单位领导/老板家庭支出,本来就不允许税前扣除,肯定租车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也就不能税前扣除。
(2)对因租赁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如租赁费、油费、停车费等。比如交强险,即使车辆没有出租也发生,不属于因租赁而发生的费用。
3.合理的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支出,限于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正常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的成本,指的是企业所发生的支出在扣除阶段方面的要求。
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不可缺少的支出,是企业为了获取某种经济利益的流入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是符合企业经济活动的一般规律或者情况的支出。
02
公司名下没有车可以报销油费吗?
给大家总结一下:
1.公司名下没有车,一般在真实情况下是不可能有加油费的。业务不真实,取得的加油费发票自然不能税前扣除和报销。
2.部分企业可能有“私车公用”、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的情况,但是,需要一系列前提条件才可以报销加油费和税前扣除,不能单纯以为加油费一定可以报销。
3.实务中,最常见的就是企业员工包括老板在报销的时候随便找一张发票来报销(替票行为),而加油费发票现在就是最常见的发票。
公司名下没有车,而报销加油费,就涉嫌接受“虚开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同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替票行为涉嫌偷税,被税务稽查发现后,不但需要补税,还有0.5倍至5倍的罚款,当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也会有的。
公司名下没有车怎样合理报销加油费?
关于这个问题,陕西省税务局曾做过答复:
如果公司名下没有车,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的,要报销相关加油费等费用,必须要签订租车合同。
也就是说:
1.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在单位没有公车的情况下,要想顺利报销燃油费、过路费等,必须要与公司签订租车协议。
2.如果没有签订租车协议或者签订的是0元租金协议,强行开票报销的话:
(1)对企业来说,会面临相关车辆费用无法税前扣除的风险。
(2)对个人来说,获得的报销款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03
私车公用涉及哪些税费呢?
1.个税。
如果公司以 实报实销的方式支付员工车辆的所有支出,没有视同个人补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的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公司以租赁的方式使用员工的车辆,则以“财产租赁所得”申报个税。
2.增值税。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当然,如果要缴纳增值税,还应同时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注意:附加税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3.企业所得税(针对企业来说)。
企业所得税的关键就是私车公用产生的费用能不能税前抵扣。
企业因业务需要,租用员工、老板车辆,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但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不能税前扣除;不属于企业本身经营发生的相关车辆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印花税
个人和企业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是 财产租赁合同, 应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注意:附加税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来源:猫叔说税、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等
编辑: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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