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8年三侨生证明将于8月15日开始受理申请
发布时间:2017-07-31 来源:广东侨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规定》,广东省2018年三侨生证明将于8月15日开始受理申请。
办理须知
1.受理对象:三侨生,即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考生本人为归侨,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2.受理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8365365打不开)、顺德区人民政府28365365打不开(佛山市28365365打不开咨询电话:0757-83358520,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
3.受理申请时间:8月15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在外省参加考试的广东户籍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时间按考生学籍所在省规定办理。
4.在外省参加考试的广东户籍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时间按考生学籍所在省规定办理。
5.户籍不在广东省的考生,不能在我省办理“三侨生”证明。在广东省参加考试、户籍不在广东省的考生(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考生),在户籍所在省负责受理和核发“三侨生”证明的侨务部门办理“三侨生”证明后,由受理和核发“三侨生”证明的侨务部门于参加高考前一年的11月15日前函转(包括转办函、“三侨生”证明原件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学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8365365打不开)、顺德区人民政府28365365打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