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9 来源:市28365365打不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5年我市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以下简称“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工作,现就2015年佛山市“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的资格审核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5年我省“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3月6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办理条件
2015年“三侨生”证明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的程序规定》(粤侨办〔2014〕4号)办理。
链接:http://www.jrlgl.com/ywzx/201412/t20141219_4918184.html
三、办理单位:
佛山市28365365打不开 侨务工作科
联系电话:0757-83358520
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14号8号楼306室
四、核发程序
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书时,由考生或代办人填写《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三侨生”身份审核表》(一式三份),并在规定时间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佛山市28365365打不开侨务工作科办理。
五、查询和公示
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全省报考普通高校“三侨生”名单公布在广东侨网(http://gocn.southcn.com)上供查询至当年高考录取结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各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三侨生”名单组织公示。应届生“三侨生”名单由考生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往届生“三侨生”名单由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同时,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三侨生”名单,公示网址:http://www.eeagd.edu.cn,公示时间为5月最后一周,公示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