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7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5 来源:佛山市28365365打不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侨办〔2016〕19号)。我市现已开始办理2017“三侨生”证明。
“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条件:
考生本人凡是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以下简称“三侨生”),在规定的受理申请时间内向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市(或顺德区)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均有资格申请办理“三侨生”证明。户籍不在佛山市的考生不能在我市办理“三侨生”证明。
“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
2017年我省“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截止至2017年3月1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的程序规定》(粤侨办〔2014〕4号)办理。
“三侨生”证明书的核发程序:
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书时,由考生或代办人填写《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三侨生”身份审核表》(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我局办理。
“三侨生”证明咨询联系方式:
佛山市28365365打不开 侨务工作科
联系电话:0757-83358520
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14号8号楼306室
相关文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侨办〔2016〕19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的程序规定》(粤侨办〔2014〕4号)